有媒體報導國土計畫增加用地限制,將影響宗教寺廟申請合法化作業。對此,內政部今天(16 日)澄清,目前研訂的「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草案尚未定案,會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審慎檢討,並訂定既有宗教建築輔導合法機制,兼顧國土保育與民間宗教信仰。
媒體報導,「國土計畫法」中增加用地限制,台灣目前有 5 千多座補辦登記寺廟,以及逾萬座已存在但未補辦登記寺廟,倘若座落非都市土地,且不符農業發展類別、城鄉發展 2 類別分類,將沒機會申報合法化並正式登記,因此會進一步被認定為違建,隨時有拆除危機。
對此,內政部表示,輔導宗教寺廟合法為內政部重要政策,為保障人民信仰自由並協助宗教寺廟合法,內政部除由民政司透過寺廟登記及補辦登記相關措施,協助宗教寺廟管理及輔導合法外,營建署也透過土地使用變更等方式,積極協助宗教寺廟用地合法化,在各縣市都市計畫都訂有處理原則;至於非都市土地部分,正會同有關部會研訂「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草案,目前尚未定案,未來將持續參考社會各界意見後討論修正。
內政部指出,國土計畫法於 2016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預定於 2022 年 5 月 1 日起正式開始執行,作為都市計畫以外土地使用管制依據。為使制度順利銜接,內政部正研訂「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草案,考量宗教寺廟為國人重要心靈涵養場域,其坐落區位應儘量靠近人口集居地區,以方便就近參拜,初步規劃以城鄉發展地區(第 2 類之 1、第 3 類)及農業發展地區(第 4 類)為宗教建築申請使用區位,內政部將再聽取相關機關意見後審慎檢討,及訂定既有宗教建築輔導合法機制。
(新聞資料來源:中央廣播電台)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