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姓男子住院期間,自認病床位置不佳,將隔壁床的 83 歲老翁拉下病床,導致老翁受傷。老翁日後因其他疾病身亡,士院日前判決倪男賠償老翁家屬 20 萬元精神慰撫金。
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倪姓男子 2016 年 2 月間因病到台北榮民總醫院就診,經醫院安排於急診室觀察區床位住院治療。
2016 年 2 月 15 日凌晨,倪姓男子自認病床位置不佳,見隔壁病床燈光較暗,僅因想睡燈光暗的位置,徒手將隔壁病床上素未相識、高齡 83 歲的老翁拉下病床後,逕自跳上隔壁病床。
護理人員聽聞撞擊聲前去察看,發現老翁躺臥地板上,經診斷發現受有後腦勺紅腫、左手臂紅腫等傷害。
老翁遭拉下病床 3 個月後因其他疾病身亡,家屬向倪姓男子請求賠償。
承審法官認為,倪男將高齡且身體本已不適的老翁拉下病床,使老翁受有相當程度驚嚇、痛苦,考量倪男事發前一天剛被驗出罹患重大疾病,判決倪男賠償老翁家屬新台幣 20 萬元精神慰撫金,可上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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