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化解北都、全國斷訊危機,NCC 近 4 個月至少進行 3 次調處與 6 次協調會,斷訊風暴卻仍一觸即發。雖專家認為,NCC 應增加仲裁制度,但也有人憂心 NCC 介入過深恐造成市場波動。要維持有線電視複雜產業結構秩序,NCC 左右難為。
有線電視市場遍地烽火,頻道、頻道代理商與系統商是電視產業的上中下游,但近年來,年年上演因授權金喬不攏的斷訊事件。去年底民視因授權金談不攏,遭台灣寬頻(TBC)下架;今年 6 月,體育頻道Eleven Sports宣布從新北市大豐有線與新高雄有線下架。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將在 15 日下午再度進行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北都與頻道代理商大享、優視與浩鳴三家代理商調處外,年代集團董事長練台生旗下的頻道代理商佳訊、東昱與 TBC 的授權爭議,NCC 也已受理調處,練台生並且同意授權展延到明年初。
防止斷訊潮儼然成為 NCC 目前的重要任務,以正在進行北都、全國的案件為例,從今年 6 月起,NCC 已經進行了 3 次調處,以及開過 6 次的協調會。知情人士告訴中央社記者,這個數字尚不包含非正式的諮商或會談,他也坦言,「頻率確實蠻高的。」
在這一波的攻防之中,「授權費」的計算方式一直是業者間無法達成共識的癥結。頻道代理商提出的授權費計算方式 MG 10 (即以經營區內的行政戶數為基數,再乘以 10 %,做為版權收費的價格),然而系統業者卻認為,只以行政區用戶數作為頻道授權的計算基礎過高,對跨區業者不公平。
頻道代理商的業務包括與系統商談判頻道可否上架、授權費的價格、以及定頻等。曾擔任 NCC 委員的世新大學副教授何吉森接受採訪時表示,頻道代理機制確實可以在頻道與有線電視業者之間創造折衝的環境,降低雙方協商的成本。
但部分學者也認為,很多頻道代理商兼營系統,可能會挾其頻道代理的優勢,對其他系統商構成不公平的競爭。如富邦集團旗下有允誠多媒體、優視傳播等頻道代理商,共代理 20 多個頻道;年代集團董事長練台生控有佳訊視聽與永鑫多媒體,也有 20 多個頻道代理。中嘉旗下的頻道代理商則有全球數位媒體,旗下 10 多個頻道。
何吉森指出,當初 NCC 希望可以打破一家獨占的情況,因此開放新進業者跨區經營,盼能提供更多元的節目安排,促進競爭。不過現在看來,新業者的經營方式與既有業者一樣,有線電視變成價格競爭的紅海。
他說,新進系統業者要打價格戰,口袋要夠深,才能夠以時間換取空間、站穩腳步。但是現在新業者要衝訂戶數又要壓低成本,只能跟頻道業者要更低的授權費,釀成更多紛爭。
有別於過去的斷訊風波,律師方瑋晨觀察,過去的斷訊風波是「強勢的系統對上新的頻道」,但這次全國與北都的情況正好相反,「新的業者碰上強而有力的頻道」,他以 10 月初東森幼幼台與緯來育樂台下架 11 小時的情形為例,「同事告訴我,家裡的小孩看不到東森幼幼台,非常崩潰。」
了解業界的人士表示,目前在台灣各系統台的前 80 個頻道表幾乎固定,而且每月系統業者從收視戶收取約 500 元收視費中,就撥出約 240 元給前 80 個頻道,在有穩定收入的前提下,廣告影響又不大,頻道業者當然願意配合代理商斷訊。
方瑋晨指出,現行 NCC 面對這類的爭議時,只能用「有線廣播電視法」的規定進行調處,但是即便調處不成功,後續並沒有任何的措施約束業者。他認為,NCC 目前有兩條路可以選擇,一個是仲裁,另一個是裁決,兩者各有優劣,但是考量到目前的情況,速度快、由第三方解決的仲裁制度或許是現行更為適合的制度。
不過,NCC 必須有相關的配套措施,才能在仲裁時服眾。且 NCC 內部的人員是否能擔任仲裁人,也是必須釐清的問題。
事實上,NCC 委員會於日前宣布將參考國外經驗研議修改「有廣法」第 55 條,在現行的調處之外,增訂仲裁機制。
但已有業者表示,修法對解決爭議「緩不濟急」。何吉森則認為,要採取仲裁制度,首先 NCC 必須掌握產業現況與供需資料外,還必需修改相關法令,賦予仲裁的正當性,且介入過深也可能會造成市場波動。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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