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大甲鎮瀾宮與中華電信台中營運處合作推出的線上光明燈服務傳弊案,檢調昨天帶回鎮瀾宮副董事長鄭銘坤等 5 人偵辦,複訊後諭令鄭銘坤以新台幣 100 萬元交保。
台中地檢署昨天指揮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持搜索票到相關公司及涉嫌人住處查扣物證,帶回鄭銘坤等 5 人偵辦,複訊後依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及刑法偽造文書、詐欺等罪,諭令鄭銘坤具保新台幣 100 萬元,其餘涉案人以 20 至 50 萬元不等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
檢方表示,偵查過程中,鄭銘坤的辯詞與偵辦狀況有不同主張,正由檢察官勾稽比對調查中。
中檢今天表示,偵辦中華電信「假交易、真放貸」案,大甲鎮瀾宮線上光明燈合作案假交易,疑中華電信台中營運處在績效壓力下,部分作業人員與鄭銘坤實際經營公司,以假交易方式,雙方簽訂宮廟光明燈的採購與服務契約,事實上是放貸的情形。
檢調查出,2016 年間中華電信承攬大甲鎮瀾宮線上光命燈服務,由鄭銘坤找來配合廠商,將硬體設備與軟體先賣給中華電信,中華電信再收取承攬服務費用,造成中華電信實際虧損金額逾 1000 萬元。
中檢 2017 年間接獲檢舉,偵辦中華電信「假交易、真放貸」弊案,全台有 5 個營運處員工將資金貸給 24 名業者,營造業務成長,卻造成 4 億餘元損失,今年 2 月間依偽造文書罪起訴涉案 49 人。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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