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祕書長黃之鋒今天在香港機場又被拘捕,理由是違反保釋條件。黃之鋒表示,這可能是保釋內容手誤造成的,預計明早 9 時 30 分聆訊澄清後可獲釋。
目前處於保釋階段的黃之鋒下午 5 時許在社群平台臉書發文表示,早上在機場離境時被警方以「違反保釋條件」為由拘捕,現時被扣留。
他說,根據初步法律意見,法庭於 8 月 30 日批出保釋時已知悉並准許他前往德國及美國,故相信是保釋內容「手誤」,預計明早 9 時 30 分聆訊澄清後可獲釋。希望各位朋友不用擔心。
黃之鋒說,相信這次事件並非刻意針對他,但認為警方濫捕濫告的後果,造成今天這樣雙輸的局面。今天發生的事情顯然是屬於行政程序問題,但警方仍然決意將他通宵扣留,他認為極度不合理。
黃之鋒因參與 6 月 21 日包圍警察總部,被港警以涉嫌「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在 8 月 30 日拘捕。眾志另一名成員周庭也在當天被拘捕。
他們當天就獲准以港幣 1 萬元保釋,此外,每星期兩次須向警署報到,並遵守宵禁令(晚上 11 時至隔天早上 7 時),兩人也不准踏入警察總部一帶範圍。不過,法庭允許兩人赴外地參加先前已安排的演講和會議。
香港蘋果日報指出,黃之鋒被捕是一場烏龍,因為法庭誤將周庭出發前往外地的日期,錯寫成黃之鋒出發的日期,導致他「違反保釋條件」。
星島日報報導,黃之鋒先前獲裁判官批准於今天至 22 日到德國柏林發表演說後,再到美國紐約接受雜誌訪問,但由於法庭文件上就黃之鋒離境日期有誤,裁判官寫了 9 月 12 日,故黃之鋒今午離境時遭到扣留。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