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 TaroNews - 台灣觀點.芋見真相

香港抗爭第三個月,五大訴求政府僅聽其一

圖片來源:擷自 顏訥 臉書

人往生百日後要舉行儀式,因亡者與神同行百日後進入無間地獄,在人間未償還完的罪孽,大八殿會用烈火焚燒乾淨。

香港人抗爭第三個月了,年輕人自殺,抗爭者街坊被黑道、警察無差別襲擊,千人被捕,威脅動用緊急法又害怕上街作頭髮的特首林鄭今天說她讓步了,撤回逃犯條例修法草案,那還不算真的撤回,又臨門一腳,再斥責抗爭者使用暴力。

林鄭月娥
圖片來源:中央社

付出了這麼多代價,還來得及嗎?

五大訴求只遲緩的應允了最基本的一個,三個月來香港城如地獄,說是讓步,看起來更像分化。

三個月來,或者更早以前積累的罪孽連裝模作樣的檢討都沒有,更別說償還,還要頭上臉上身上心上都是傷的抗爭者們稱謝。

只是把你該有的還給你卻還得像是額外贈與,好像已經剝奪的或者未來可能剝奪的就會被忘記。

港澳辦還表明事件過去後要加強國民教育,不就是獨裁者的盛大表演。

港府撤回逃犯條例草案,黃之鋒認為太遲。
圖片來源:中央社

八三一晚上,阿巴小勇來家裡吃飯,一起看香港蘋果直播。起先記者分頭拍在銅鑼灣在旺角在維園在觀塘的抗爭群眾,警方射催淚彈的時候我內心竟然還想著幸好今天沒有升級(催淚彈竟然已經變成基本款了嗎),記者隨一部分撤退的年輕人上了港鐵,列車莫名停在太子站就不開了,車廂內有三四個大叔對抗爭者咆哮,從包包拿出鐵鎚,兩邊人互罵互推,然後地鐵站就廣播停駛封站了。那時候我們看得一頭霧水,還不知道港鐵就是把抗爭者載到太子站讓警察圍捕,大批武裝警察一入站追擊,記者鏡頭就變成厄夜叢林或者屍速列車,只是恐怖片的運鏡是故佈移陣,直播的鏡頭則搖晃得像是記者自己也克制不了恐懼。有警察把穿著醫護背心的胖壯男孩從電梯拖出來,他背後是一個額頭剛敷上紗布的年輕人,兩個人被隔開,紗布青年跪下上束帶,醫護背心男孩則被團團圍住,雙手舉高像是投降。隔天看新聞才知道,有更多醫護人員被阻擋在地鐵站外,被打到頸椎受傷疑似休克的傷者,警察也不允許第一時間急救。

圖片來源:網路直播截圖

六月底七月連續好幾個晚上都在看 telegram 的訊息,追臉書上香港朋友的近況,大量抗爭者被暴力對待的照片影片流出,沒辦法睡覺,然後我有整整一個月恐懼並且沒辦法使用臉書。

八三一是我隔了一個月重新看直播,小勇說阿巴在回家路上心情太差去買了啤酒,但我竟然睡了一場不太有失眠症狀的覺。

催淚彈,警棍,胡椒噴霧,輕易放走攻擊記者的大叔卻滴水不漏圍捕抗爭者,年輕人額角的血,躺在地上被警靴踩住的手,我已經視覺麻木了嗎?我太依賴受苦難的影像來刺激思考嗎?還是當體制崩壞到一個限度,國家暴力再怎麼展現也有不再使人意外習以為常的可能?

我害怕我自己,我害怕這些十幾歲就上街學習怎麼改良裝備,怎麼打游擊,怎麼在前線捕催淚彈,又怎麼學著在前線為人包紮的孩子,這個暑假過去了,他們怎麼會與暑假前的自己擁有相同的心智。他們起初必定害怕,游移,驚訝於黑道打人見不著警察,又驚訝於警察打人如同黑道。然後警察對人群舉起真槍,他們可能也不會再驚訝了。說過願意為香港而死,並且不是喊喊口號的孩子們,當他們面對國家暴力已經不再意外,習以為常,甚至沒時間感覺自己受到創傷,這是最可怕的。這個城市就算恢復秩序,這些孩子就算長大,香港也絕不可能像什麼事都沒發生過一樣了。

香港警方向民眾發射催淚彈。圖片來源:中央社

不過我不會忘記,直播旁的留言區,一旦見到女記者直播,便紛紛叫囂要女記者就地排卵,我不會忘記被捕的女抗爭者在街頭被拉起衣物脫下內褲露出身體,拉出車廂拍打胸脯,進了警署以後被強迫脫衣見下體。性羞辱女性抗爭者,暴力中的暴力,真的很有威嚇作用,但還有那麼多束起馬尾戴上口罩的女生上街,或者拿下口罩說出她們被暴力對待的故事。

但當她們不以抗爭者身分活著的時候,要怎麼安放自己的身體?

香港平等機會婦女聯席今天在遮打花園發起集會,主題為「執法為名 凌辱為實」,追討警方以性暴力鎮壓示威者。
圖片來源 : 網路圖片

這就是成本,這就是代價,所謂的釋出善意所謂的讓步已經太遲且太假了,交換出去的已經贖不回來。百日過去,地獄之火沒有燒在該燒的人身上,罪惡仍然沒有被檢討,但街頭上還有那麼多人把自己燒出火光。在我們睡的時候,香港人還在盡他們所能勇敢面對,沉著應戰,保持幽默感,相信有神同行。

於是抗爭者說,好的我們也讓步,我們四大訴求,缺一不可。

「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收回暴動定性」、「撤銷對所有抗爭者的控罪」以及「立即實行雙真普選」。
———————
林鄭騙子今早記者會才說撤回不涉議員辯論表決,昨記者會提「動議撤回」是違反議事規則,若以動議案處理交付議會表決,立法會撐送中條例議員可用人數優勢否決動議:

黃宏發指出, 《議事規則》中並沒有一條規則,讓負責法案的官員「動議撤回」;如若有關官員欲撤回草案,必須根據《議事規則》宣布撤回,而非以動議議案的方式處理,⋯⋯他說,林鄭如明言希望撤回草案,應該要按《規則》宣佈撤回,否則會令立法會主席尷尬,」

原文出自:顏訥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邀請您加入「芋傳媒」的粉絲專頁
邀請您加入「芋生活」的粉絲專頁
我知道了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