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陳明文在高鐵失而復得新台幣 300 萬元現金,台灣嘉義地方檢察署今天表示,已依報紙報導剪報分他字案,將朝涉違反洗錢防制法及財產來源不明等方向調查。
陳明文 3 日從嘉義搭高鐵前往台北,在列車上睡著,到台北一覺醒來忘記隨身裝有 300 萬元現金的行李箱;陳明文之後雖找回行李箱,但現金來源引發外界關注。
嘉檢上午證實,陳明文戶籍在嘉義,嘉檢有管轄權,有必要釐清 300 萬元現金來源及流向,未來將視案情需要再決定是否傳喚陳明文到案說明,以解外界猜疑。
另外,陳明文昨天說,這筆錢從銀行提取都有紀錄,包括時間、地點、帳戶及用途等,金錢來源正常;律師陳澤嘉今天表示,陳明文家屬分 10 多次提款,金流相當清楚,將蒐集外界抹黑陳明文言論資料後,最快下週以妨害名譽等罪嫌提告。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