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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挪用客戶近1.2億元 華銀女襄理起訴

圖片來源:Pixabay / 作者:Capri23auto

華南銀行女襄理張秀米涉嫌挪用客戶款項近新台幣 1.2 億元至豐茂國際公司,她丈夫翁明鈞為豐茂公司實際負責人,夫妻 4 月間至北檢自首,北檢今天偵結,依違反銀行法等罪起訴。

檢方指出,張女涉利用客戶信任,從民國 94 年起陸續擅自挪用 21 名客戶存款,動用金額 1 億 1980 萬元,張女挪用的資金,全數供丈夫翁男的公司周轉之用。豐茂國際公司專長特殊氣體關係網路的佈建,以六氟化硫的經銷為主要營業項目。

檢方指出,張女與翁男 4 月間前往台北地檢署自首,有挪用客戶存款,張女供稱一切都是她一人所為,丈夫翁男並不知情。翁男也辯稱,他以為張女的資金是借款,並不知道她挪用客戶款項。

檢方表示,華南銀行在 5 月 7 日提告並請求檢方保全證據扣押贓款,檢方指揮調查局台北巿調查處偵辦,發現遭挪用的資金均用在豐茂國際公司,並無洗錢至國外。

檢方後來傳喚張秀米等人到案說明,訊後諭令張秀米 500 萬元交保、翁明鈞、翁弟余明滄各以 200 萬元交保,但張女等 3 人籌不出保釋金,檢方改向法院聲請羈押。台北地院後來裁准張、翁羈押,余男請回。

檢方今天偵結起訴張秀米及翁明鈞,並認定同案被告余明滄為豐茂國際公司登記負責人,未參與公司資金調度,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張秀米及翁明鈞在押,將移審台北地方法院決定是否續行羈押。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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