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方法院傳出資深庭長吳振富將法官助理當成私人秘書,替女兒選家教、買房看屋;監委王美玉今天表示,吳振富的行為已逾越法院組織法規定法官助理的職權,因此申請自動調查。
新竹地方法院發言人、行政庭長魏瑞紅表示,今年 6 月即展開調查,確認吳振富有不當要求法助處理私事,已違反法官法及法官倫理規範,日前已將全案送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此外,為兼顧保護法助合理工作權及不妨害執行業務推動,已將 2 名法助調至其他單位。
監察院日前發布新聞稿表示,據報導,新竹地院資深庭長吳振富,傳出將法官助理當成私人秘書,替女兒徵選家教,買房子也請助理幫他看屋,就連休假到香港旅行,也請助理訂機票及規劃,涉嫌公器私用,因此引起監委王美玉、仉桂美、林雅鋒的關注。
監察委員王美玉今天表示,依法院組織法第 12 條第 5 項規定,法院設置法官助理,任務為承法官之命,辦理訴訟案件程序的審查、法律問題分析、資料蒐集等事務。
王美玉指出,若長期擔任助理,基於情感協助訂購機票並不為過,但針對選家教、買房看屋等舉動,吳振富的行為已逾越法院組織法。
王美玉表示,針對事實狀況為何、吳振富的行為是否已違反倫理規範、新竹地院有無確實依法辦理管理考核,對此有了解的必要,因此申請自動調查。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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