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今天表示,台灣在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第三輪評鑑獲得最佳的「一般追蹤」評等,APG 年會日前採認這項成績,是亞太地區會員國的最佳成績。
洗錢防制辦公室上午透過新聞稿表示,「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 APG)」在 6 月 28 日發布對台灣第三輪相互評鑑初步報告,台灣達到最佳的「一般追蹤」評等;APG 於 8 月 18 日至 23 日在澳洲坎培拉舉行第 22 屆年會,共有來自亞太 41 個會員國參加,各會員國同意採認台灣的相互評鑑報告成績。
洗錢防制辦公室表示,年會中,台灣在 11 個效能遵循項目裡,對包括風險、政策與協調、國際合作、洗錢及資恐金融情報等項目,達到實質上「相當有效」(substantial,標準值為 5 個以上);在 40 個法令遵循項目中,台灣達到「大致遵循」以上者計有 36 個(標準值為 33 個以上)。因此對台灣的評鑑結果列為「一般追蹤(regular follow-up)」等級,比以往評鑑屬於「加強追蹤等級(enhanced follow-up)」更加進步。
洗防辦指出,特別是在技術遵循部分,台灣有 3 項於大會中獲壓倒性支持,順利由初評的「部分遵循(partially compliant,PC)」升等為「大部分遵循(largely compliant,LC)」,實屬難得,也是亞太地區會員國的最佳成績。評鑑結果最終仍須經由 APG 的法定程序(約 6 週作業時間)做最終確認。
洗防辦說,這次台灣組成 30 人代表團參加 APG 第 22 屆年會,代表團由洗防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外交部、中央銀行、法務部調查局及內政部警政署派員組成。
洗防辦指出,依據 APG 第三輪相互評鑑程序,評鑑結果分成「一般追蹤」、「加強追蹤」、「加速加強追蹤」及「不合作名單」,目前在 APG 的 41 會員國中,僅澳門、印尼、香港及庫克群島達到與台灣相同的「一般追蹤」成績,顯見台灣近年來在推動防制洗錢工作的努力成果,獲得國際肯定。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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