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員生消費合作社日前決議開會以國語交流,並制止以台灣閩南語發言。校方今天發出聲明指出,一向支持「國家語言一律平等」,期許合作社尊重所有理監事的發言權。
台大員生消費合作社於 6 月 14 日表決通過「日後理事會會議以國語作為交流語言」動議案, 7 月 30 日召開理事會,理事孫博萮在會議中用台灣閩南語發言,遭主席遏止。台大學生組織認為此舉違背「國家語言發展法」保障的語言平權,發出聯合聲明抗議,隨後台灣教授協會也要求監察院出面調查。
台大校方今天傍晚發出聲明指出,合作社是由校內員工、師生組成,登記於台北市的社會團體,依自身組織章程獨立運作,會議中的各項決議,都非校方能決定或干預。
不過,台大校方表示,一向支持國家語言一律平等,並秉持「國家語言發展法」的精神,避免語言歧視和限制,期許合作社依循議事規則和相關決議,並尊重所有理監事的發言權,以達到最佳的會議溝通效果。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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