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 80 億美元的 F- 16 V(block 70 )軍購案,國防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美國於美東時間 20 日對此進行「知會國會」程序,並公布在安合局(DSCA)網站上,可望 1 個月後正式生效。
美國國防部負責軍售業務的國防安全合作署(DSCA) 20 日在正式通知國會的文書中表示,美國國務院已批准軍售台灣總額約 80 億美元的 F- 16 V 戰機,共 66 架、 75 具奇異公司(General Electric)發動機和其他系統。
國防部表示,美國政府於美東時間 20 日就此案進行「知會國會」程序,並公布在 DSCA 網站上,可望在 1 個月後正式生效;美方基於「台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同意供售新式戰機,是國軍爭取多年的重要防衛武器裝備,獲得後可強化台灣空防戰力,守護台海領空,國防部對美方軍售決定,表示感謝。
國防部指出,空軍在獲得正式發價書草案,確定採購金額後,以立法院審議通過的特別預算額度為上限,與美方共同研商採購項量、期程、金額等細節後,再行簽署發價書。
國防部強調,此次對台軍售案,充分展現美國對台灣國防安全的重視,有助於共同守護台海安全及印太區域和平穩定。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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