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報告指出,前瞻預算第一期預算實現率僅 6 成,因而有媒體質疑前瞻計畫執行不彰,國發會今天特別發布新聞稿,強調「預算實現率」與「計畫經費執行率」不同,截至去年底,執行率已達 92.35%。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管考由國發會統籌辦理,並依計畫性質,由工程會及科技部辦理管考,採按月追蹤、按季管考,每季績效檢討報告均報奉行政院核備後送立法院。
然而,審計部日前完成的「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內容提到,前瞻計畫預算實現率僅 6 成。
國發會對此表示,前瞻計畫第 1 期( 2017 年 9 月至 2018 年 12 月)特別預算共有新台幣 1070.7 億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特別預算扣除行政院核定 41.06 億元不納預算執行的累積預定支用數為 1029.6 億元,執行數為 950.8 億元,計畫經費執行率已達 92.35%,執行順利。
至於媒體關注的「預算實現率」,為何與「計畫經費執行率」有明顯落差?國發會解釋,審計部與主計總處主要管控各機關預算經費的執行情形,國發會與工程會管考重大公共建設計畫的執行情形,因此審計部預算實現率著重經費支用,國發會則著重計畫的執行進度。
國發會舉例,如果計畫已執行完成,但尚未完成經費付款,國發會實務上會將「應付未付款」列計為執行數;也因此,在計算管考成果上,會因為各機關管考目的及範圍上有所差異,導致結果不同。
另外,關於補助地方政府預算實現率有待加強部分,國發會表示,已經請各主管機關及早辦理年度計畫相關前置作業,如競爭型計畫須地方政府提案者,可採計畫整體規劃及一次核定經費,分年度執行及管控的推動模式;行政院主計總處也研議訂定合理且具彈性的撥款原則,以加速前瞻計畫推動與執行。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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