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公有停車場電動汽、機車停車格, 9 月 1 日起停車將收費。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過去實施當日、當次停車免費,造成車格被久占,為落實資源共享將開始收費,充電仍免費。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自 2012 年起,陸續在新北市公有停車場設置電動汽、機車停車格,至今共有 82 處公有停車場設置共 211 個電動汽車停車格和 636 個電動機車停車格,提供當日、當次停車及充電免費,連續停放隔日才需另計停車費。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停車管理科長吳政諺表示,提供當日、當次停車免費,原是為了鼓勵民眾使用綠能運具,但經過長期觀察後卻發現,常有電動車久停充電專用停車格,讓真正有充電需求的電動車主無法使用充電設備,引起不少抱怨,也造成停車場管理上的困擾。
吳政諺表示,為了改善久占車格的狀況, 9 月 1 日起公有停車場電動車停車格將調整為停車收費,但充電仍免費,以鼓勵民眾使用綠能運具,同時透過使用者付費原則,回歸停車收費機制,使公有資源能夠共享。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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