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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漏寫0遭沒入3360萬日元 出差男勝訴

圖片來源:Pixabay / 作者:Jasmin777

李姓男子出差帶回鉅額日元在機場通關主動申報時,因重感冒而漏寫一個「 0 」,遭沒入 3360 萬日元。李不服興訟,法官認為他非故意漏報,關員當下未給口頭更正機會,改判免沒入。

依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李姓男子提告主張,他是一家國際公司員工,時常赴日出差,之前曾有三次帶鉅額( 6166 萬日元、 4758 萬日元、 2364 萬日元)入境申報的經驗,都有如實申報。

李男在 2016 年 5 月 24 日從日本返台,申報單上填寫攜帶「 3734000 」日元入境,走紅線申報通關,並在海關人員正式查驗前,有主動口頭申報說「我帶日幣 3000 多萬元」,但海關人員查驗他的隨身行李發現,實際金額「 37340000 」日元,因此當場發還已申報的 373 萬 4000 日元,(因日元都是萬元鈔,所以實際發還為 374 萬元),其餘的 3360 萬日元部分,關務署台北關依管理外匯條例規定裁處沒入。

李男不服 3360 萬日元(約新台幣 990 萬元)遭沒入,打行政訴訟,一審敗訴,經最高行政法院發回,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審。

李男主張,當天他重感冒身體不舒服,一直咳嗽,精神狀態不佳而漏寫一個「 0 」,且帶的全是萬元鈔,真的是誤寫,否則怎會有「 4000 」的尾數,絕非故意申報不實。

台北關則主張,李男在案發前半年內,入出境次數多達 20 次,有 3 次申報外幣紀錄,可見他對於外幣申報單或登記表並不陌生,而且申報金額欄位是採開放填寫方式,並未限制申報人必須填寫阿拉伯數字,李男若以大寫數字(拾、仟、佰、萬)填寫也可以,他選擇以阿拉伯數字填寫龐大金額,就應該在繳交申報單及登記表前,檢視是否有漏寫或誤填。

更一審指出,勘驗李男當時入境受檢的監視器畫面,他多次咳嗽,看得出來身體不適,確實有可能因為精神狀況欠佳而漏寫一個「 0 」,這種漏寫阿拉伯數字的情況並不罕見。

更一審指出,從監視器畫面發現,海關人員當時看著申報單,只有低頭口讀數字「 3 – 7 – 3 – 4 – 0 – 0 – 0 」,並未明確向李男詢問申報金額是否無誤,依規定海關在發動查驗程序之前,應提醒旅客確認所填寫申報數額無誤,本案海關未提醒李男確認,也未給口頭更正機會,就沒入日元,不符合正當程序以及比例原則。

更一審認為李男非故意漏報,台北關處分不當,因此改判李男勝訴,將台北關沒入處分撤銷。全案可上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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