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 TaroNews - 台灣觀點.芋見真相

大法庭新制 最高法院受理頂新油品等9聲請案

圖片來源:Pixabay

為統一法律見解的大法庭新制 4 日上路,最高法院今天表示,已受理頂新油品案、前台北市議員謝明達被控收賄案等 9 件聲請案,將由承審合議庭評議決定是否提案至大法庭。

立法院去年 12 月修正通過法院組織法與行政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在終審法院新增大法庭制度,本月 4 日正式施行;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就法律爭議出現紛歧見解,或出現新興法律問題時,應提案由大法庭裁判,以統一法律見解。

最高法院今天說,迄今已受理 9 件聲請案,包括頂新油品案、謝明達被控收賄案。

頂新製油實業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被控自越南進口劣質油精煉為食用油販售,二審被判處 9 年有期徒刑,另有 6 年徒刑得易科罰金,案件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最高法院在大法庭新制上路當天,即收到頂新及魏應充的聲請狀。

頂新及魏應充方面提出「外國政府所出具的函文,於何種要件下,能與我國公文書一般,適用傳聞法則之例外,而可以當作認定被告犯罪的證據?」等爭點,請求大法庭釐清法律爭議。

頂新律師團指出,期待透過大法庭制度,讓本案回歸法律以及證據的理性討論,尤其本案所涉及的問題,是普遍性刑事審判制度面臨的問題,期待大法庭能讓有爭議的法律問題獲得充分辯論,保障人民受公平審判權利。

此外,前台北市議員謝明達被控收賄,案件纏訟 18 年,歷審均被判有罪,最高法院去年 8 月自為改判無罪。最高檢察署認為,最高法院判決有重新認定事實、割裂證據等違背法令之處,去年 10 月已提起非常上訴。

最高檢察署另以本案有「第三審法院可否不經言詞辯論程序,對於重要事實為與原審不同之認定?」等爭點為由, 15 日向最高法院聲請統一見解。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邀請您加入「芋傳媒」的粉絲專頁
邀請您加入「芋生活」的粉絲專頁
我知道了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