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地籍圖來看,韓國瑜的農舍用地有一部分是道路用地;不只是自用,也是隔壁建案的唯一出入途徑。這種供公眾使用的必要性設施,依「農授水保字第 1000108635 號」、「水保農字第 1041887154 號」的精神,是可以扣除後,再計算可興建面積。
而這條道路大約 80 公尺長,就算寬度只有 4 公尺(勉強可會車一定超過 4 公尺)好了,那就就佔掉 320 平方公尺。
1662.53 – 320 = 1342.53
又農舍只能興建 1/10,所以韓國瑜農舍主建物基地最大面積是 134.25 平方公尺。
根據媒體揭露的農舍申請使用執照測量成果圖(2000 年),主建物基地的長寬是 11.19 公尺、11.74 公尺,面積 131.37 平方公尺。這應該已是原地主精算過後的最大建築面積。
所以,
只要韓國瑜農舍有增建、擴建、改建過,一定就是違建
,而且幾乎是沒有任何補照的空間。依法拆除已是遲早的事。
原文出自 曾韋禎 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