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男子當街殺害 3 歲女童小燈泡,一、二審遭判無期徒刑,案經三審發回。更一審擴大鑑定王男,除醫師劉英杰及吳建昌分別補充鑑定外,已委託教授沈勝昂鑑定有無教化可能。
女童小燈泡 2016 年 3 月於台北市內湖區,光天化日下突遭持刀的王男從後方猛砍頸部當場死亡。一審士林地方法院以不得對精神障礙者判死為由,判處王男無期徒刑。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認定,王男行為時辨識能力及控制能力,均因罹患慢性思覺失調症的精神障礙而顯著減低,適用刑法第 19 條第 2 項規定減輕其刑,去年 7 月初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為降低再犯危險性,命刑後監護 5 年。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去年 12 月 20 日審酌二審自行認定王男辨識能力、控制能力顯著降低,且無期徒刑如何有「刑滿後監護」,因此,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天開庭。
高院更一審開庭時,審判長先就延押與否進行訊問,王男及律師團對延押沒有意見,審判長庭末諭知從 24 日起延押二個月,後續將等多件鑑定結果出爐再進行實質審理。
更一審合議庭表示,依據高院其它類似案件,決定找中央警察大學教授沈勝昂就王男有無教化可能及再社會化可能進行鑑定;被害人律師李宣毅則說,沈勝昂近日已與輔仁大學助理教授黃健及臨床心理師莊婷組成團隊進入看守所對王男展開鑑定。
此外,更一審日前已發函給台北榮總精神部主治醫師劉英杰及台大醫院精神醫學部主任吳建昌,委託對王男進行補充鑑定。
李宣毅庭後指出,尊重更一審決定多方鑑定的調查方式,法律上不清楚的地方,希望可以透過科學的方式進行釐清。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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