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檢署偵辦高雄市桃源區公所公務員與市議員賴文德涉嫌索賄案。今天傳喚賴文德等人到案,賴文德後經羈押庭裁定羈押禁見。
橋頭地檢署接獲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提報情資指出,高雄市桃源區公所內部公務員,疑似有利用承辦工程等採購案件機會,向廠商索取賄賂。
檢方由檢肅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劉俊良指揮高雄市調處組成專案小組偵辦,昨天先搜索桃源區公所及涉案廠商辦公室等處所,再通知賴姓市議員、桃源區公所吳姓技士、陳姓廠商及證人等 21 人到案說明。
檢方偵訊發現賴姓市議員於擔任桃源區公所主任秘書期間,疑似有收受承作區公所工程等採購案廠商所交付賄款情事;吳姓技士於擔任採購案驗收人員時,疑有向廠商索賄;陳姓廠商則於承作工程時,疑有未按圖施工並行賄公務員。
訊後,檢方認為賴姓市議員和吳姓技士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收賄、圖利和公文書登載不實罪等罪嫌,陳姓廠商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行賄、圖利等罪嫌,均有湮滅證據及串證之虞,今天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羈押庭晚間裁定賴姓市議員羈押禁見,吳姓技士和陳姓廠商分別以新台幣 2 萬元、 5 萬元交保。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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