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謠傳行政院長蘇貞昌出席告別式簽名摔筆影片。經刑事局積極偵查,發現新北市 47 歲挺韓的詹姓男工程師涉嫌重大,昨晚通知到案說明,詢後依違反社維法移送裁處,警方 48 小時破案。
近日網路流傳一則蘇貞昌出席因公殉職的鐵路警察李承翰告別式影片,直指蘇貞昌出席喪禮摔筆,但實際上影片為蘇貞昌出席某屏東鄉親告別式的畫面,並非李承翰告別式。
蘇貞昌 7 日晚間在臉書發文澄清,警方已著手偵辦此案,也請民眾不要再轉傳侮辱逝者的抹黑影片。
刑事局今天下午召開破案記者會,偵查第九大隊大隊長林建隆表示, 7 日晚間 8 時許開始著手偵辦此案,經查影片來源為葬儀社禮儀師拍攝發於臉書,但並無相關造謠內容,經循線追查發現,新北市板橋區一名 47 歲詹姓男電腦工程師涉嫌重大。
根據調查了解,詹男 7 日下午 4 時許看到禮儀師臉書所發布的蘇貞昌影片後,除在留言區發文外,隨後在下午 5 時許另行將影片下載轉傳發布到自己臉書上,並寫下「殉職員警的會場,你不願意就別來,拽什麼拽,簽完名字,筆還用丟的」等造謠文字內容,涉嫌重大。
但隨後有多名網友將蘇貞昌臉書澄清文貼至詹男臉書文留言區提醒,詹男才驚覺事態重大,企圖修改臉書容,卻也留下至少相關 6 次的發文編輯紀錄。
警方鍥而不捨積極追查發現,在臉書上發文力挺高雄市長韓國瑜的詹男涉嫌重大,於昨晚 8 時許通知他到案說明,詹男稱是看不慣蘇貞昌擲筆動作,才另行轉貼發文,但不知此事會引起軒然大波,深感後悔。
全案詢後將相關卷證函請新北市警察局,由其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新北地院簡易庭裁定。
此外,若蘇貞昌對詹男另提起妨害名譽告訴,警方將再另案調查。
警方迅速於 48 小時破案,但隨總統大選時間越加逼近,假訊息事件恐不減反增。林建隆呼籲,民眾針對來源不明訊息應遵循「迅速查證、不要傳播、獲正確資訊後幫助澄清」等原則處理。
若製造、散布不實消息者,警方均有跡可循,違者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63 條第 5 款規定,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者,可處 3 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 3 萬元以下罰鍰。
為因應明年總統及立委選舉,刑事局今年一月已成立「查緝假消息專責小組」,成員共計 54 人,包括刑事局及各縣市警察局科偵隊,除落實情蒐和情資布建外,也希望徹底淨化選風。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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