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批綜所稅退稅將於 31 日入帳,財政資訊中心統計,受惠 4 大扣除額調高等減稅利益,首批退稅件數 294.1 萬件,較去年大增近 64 萬件,增幅 27.8 %,退稅金額新台幣 455.8 億元,也大幅增加 25.1 %。
財政部表示,綜所稅退稅共分 3 批,視申報方式、時間點,分別會在 7 月 31 日、 10 月 31 日及隔年 1 月 20 日入帳(若遇假日將順延)。民眾只要是使用網路申報、稅額試算線上登錄、電話語音回復申報,或在 5 月 10 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完成人工申報、二維條碼申報及稅額試算紙本回復確認,都可成為退稅早鳥族。
根據財資中心統計,今年首批退稅案件共有 294 萬 1300 件,比去年大增近 64 萬件,可領退稅件數年增 27.8 %,增幅顯著;首批退稅金額 455 億 7857 萬元,也比去年增加 91.6 億元,增幅達 25.1 %。
財政部表示,退稅案件、金額雙雙提高,主要應與稅制變化有關,去年「所得稅制優化方案上路」,今年 5 月申報適用,調高作為綜所稅計稅時減項的 4 大扣除額(標準扣除額及薪資所得、身心障礙、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納保法保證不課稅的基本生活費門檻也從 16.6 萬元調高為 17.1 萬元,有多項減稅利益。
財資中心資料顯示,首批退稅案件中 75 % 都直撥退稅,件數達 221 萬多件,國稅局會在 31 日將退稅直接匯入當初申報時的指定退稅帳戶;其餘 73 萬多件退稅案件則是「採一般退稅」方式,由國稅局寄發退稅憑單,再由民眾自行前往指定金融機構兌領。
另一方面,至於向「非」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以人工申報、二維條碼申報及稅額試算紙本回復確認申報的案件,以及 5 月 10 日後,用人工、二維條碼申報的所有案件,得等到 10 月 31 日才能領到退稅。
逾期申報、有補充的後到資料,或原本屬於不補稅不退稅案件,但之後被稽徵機關核定有退稅的案件,則屬於第三批退稅案件,要等隔年 1 月 20 日才可領取退稅金額。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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