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今天表示,截至 6 月中旬,已經有 97.7 %的企業足額提撥舊制勞工退休準備金,已提撥退休準備金共新台幣 830 億元。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 56 條第 2 項規定,雇主除按月提撥退休準備金外,也應於每年年底預估次一年度成就退休條件勞工所需退休金,並在次年 3 月底前補足退休準備金差額。
勞動部福祉退休司長孫碧霞在勞動部例行業務報告表示,2019 年適用勞退舊制事業單位總計 9 萬 8000 餘家,而截至 6 月中旬,已符合足額提撥規定的事業單位達 9 萬 6000 餘家,占全部舊制事業單位的 97.7 %,今年度累計提撥退休準備金計 830 億餘元。
孫碧霞指出,今年足額提撥率較去年同一時期約提升 1.5 個百分點,顯見經地方政府持續不斷輔導查核,每年度足額提撥率都持續進步。
孫碧霞提到,在未足額提撥事業單位中,有 94.3 %是 30 人以下企業,地方政府也從 4 月起查核及裁處,違者依法可處 9 萬元至 45 萬元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今年已經裁處 6 家企業,共計裁罰 55 萬元。
根據勞動部統計,從 2016 年迄今,累計已裁罰未足額提撥事業單位 232 件,裁罰金額共計 2519 萬元,孫碧霞呼籲今年度尚未補足差額的事業單位應儘速依法補足。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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