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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對付反送中民眾 紐時檢視畫面指行為過當

香港反送中,港警發射催淚彈驅離民眾。圖片來源:中央社

香港民眾 6 月中發起反送中遊行,活動中爆發警民衝突。「紐約時報」(NYTimes)檢視上百張照片與影片畫面,並徵詢專家與訪問示威者,認定香港警方行為過當違反執法原則。

香港民眾 6 月 12 日舉行大規模「反送中」遊行,事後多人表示在示威中遭香港警方攻擊,但香港警方否認。為了評估警方是否過度使用武力,紐約時報查閱上百份目擊者上傳與提供的照片與影片,在人權團體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協助下進行檢視,並訪問專家與 20 多名示威者。

紐時指出,畫面顯示當天香港政府總部附近的大規模衝突中,抗議人士遭警方毆打、用防爆彈射擊、被拖倒在地,還遭催淚瓦斯攻擊,造成民眾肋骨部位瘀青、手指骨折、呼吸不適。另方面,一小群抗議民眾向警方拋擲磚塊、瓶子和雨傘,並試圖穿過全副武裝的警察陣仗後,香港當局才開始使用武力。

報導指出,抗議活動大致和平,人權團體譴責香港警方行為過度且違法,英國政府也要求展開調查。不過,香港官員強調,警方行動克制。

紐時公布現年 57 歲退休機械技師吳應武當天走在政府辦公室外的畫面,當時他距離警戒線 12 碼附近,要求警方不要刺激抗議民眾並大爆粗口。畫面顯示,一名警察用槍瞄準吳應武的方向,一聲槍響後,吳應武應聲倒地,手摀住下腹, 3 名警察將他帶離現場。武器專家指出,槍枝可能裝有含胡椒噴霧的子彈。

吳應武接受訪問時表示,他當時痛到暈過去,醒來時警察將他扔在地上並毆打他,警方還撕破他的衣褲,身上留下瘀傷。他被控參與非法集會,目前獲得保釋。

另一段畫面顯示,一名抗議人士站在與吳應武受傷的同一條馬路中間,防暴警察冷不防衝向他,將他按倒在地並痛毆。民權觀察(Civil Rights Observer)成員王浩賢表示,這名不願透露身分的男子被控參與非法集會與妨礙警方執行公務,民權觀察正為他提供協助。

另一段在香港郵政總局附近拍攝的畫面顯示,一名向抗議人士遞水的男子遭到警方攻擊,至少 8 名警察向他發射胡椒噴霧,對他拳打腳踢並用警棍毆打,他倒地後,一名警察用胳膊掐住他的喉嚨,這名男子左眼下方也有傷疤。

關心人權醫生組織(Physicians for Human Rights)醫師哈爾(Rohini Haar)表示,毆打手無寸鐵、不構成任何明顯威脅的抗議人士違反聯合國相關執法原則。

當天在香港立法會主入口外唱詩歌的示威者陳小姐(Florence Chan)在混亂中跌倒在地,遭到至少 4 名員警以警棍、盾牌攻擊。她接受訪問時表示,她求警方不要再打她,「我以為他們要置我於死」,她說自己頭上被打了個包,胳臂瘀青,腳也腫了。

國際特赦組織軍備控制顧問納瓦(Ara Marcen Naval)指出,警方在一人倒地後繼續使用武力是濫用職權,顯然不合法。

不光是示威民眾遭到警方攻擊,連香港議員、民主黨黨主席胡志偉也遭到警方催淚瓦斯攻擊。他當天在向警方表明自己的議員身分後,要求見指揮官。但當他走向警察時,一名身穿白襯衫的指揮官指示員警發射催淚瓦斯,這枚瓦斯彈落在胡志偉身後不遠處。胡志偉繼續向前行走後,警方發射第 2 枚催淚瓦斯。

胡志偉表示,他當時並不構成威脅,「如果他們對我發射催淚瓦斯,意味著他們能在任何地方發射催淚瓦斯」。

香港警方並未回覆紐約時報的詢問。香港官員為警方行為辯解表示,他們訓練有素、行為克制。

香港政府表示,當天至少有 81 人在示威活動中受傷,但未說明其中有多少是抗議人士,也不清楚受傷原因。另外,香港警方表示,有 22 名警察受傷。警方與一個政府任命的監察機構已經承諾會展開調查,但示威者要求進行獨立調查。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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