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臨時會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法官法部分條文。民進黨立委柯建銘說,司法改革邁向新的里程碑;國民黨立委曾銘宗則說,修法廣度不夠、改革深度不夠;民間司改會則認為有 5 大進步。
立法院臨時會院會歷經 2 天的「焦土表決」,今天晚上 6 時左右三讀修正通過法官法部分條文;當立法院長蘇嘉全敲下議事槌的那一刻,現場響起掌聲,也有多位民進黨立委手舉標語,高喊「司法改革大邁進、不適任法官快淘汰」口號。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說,法官法修法終於完成,司法改革邁向一個新的里程碑,淘汰不適任法官,法官法是重中之重,剩下的只有參審制、陪審制問題。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表示,法官法是司法改革重要的一環,雖然這次修法無法滿足民間團體的期待,但所有改革是一步一腳印、慢慢地往前進,這次修正達到某些程度的前進。
民進黨立委周春米說,法官法的修正除了要強化不適任司法官的監督淘汰機制,也希望建立讓大多數優秀的司法官不受干擾的審判環境;本次法官法大翻修,綜合了朝野各黨團、民間團體以及學者專家的意見,期盼能使不適任司法官的監督、淘汰機制更加完備,重拾人民對司法的信心。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曾銘宗表示,根據中正大學犯罪研究所調查報告,民眾對於司法的信任度只有 22 %,而且司法院公布的數據,民眾對於司法的信任度也只有 36 %,這次法官法修正共修了 64 條條文,但廣度不夠、改革深度不夠,沒有辦法解決民眾對司法改革的殷殷期望。
曾銘宗也說,這次法官法的修正內容,「我們拒絕替蔡政府的司法改革背書」,今天既然三讀通過,也希望相關單位能確實落實執行,未來也能提出更廣、更深、更立即性的措施,建立民眾對司法的信任度,讓司法成為仲裁社會爭端的最後一道防線。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指出, 2011 年通過的法官法,民間社會批評是一部 50 分的法官法,今天通過的法官法,跟 2011 年的版本比起來,絕對是進步,但還是沒有辦法符合民間社會的期待,也沒有真正落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沒有落實初衷。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這次法官法修法有 5 大進步,包括人民可以直接請求評鑑、請求評鑑時效合理延長、縮短懲戒的冗長程序、請求評鑑人的程序保障,以及職務法庭採用參審制。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也說,這次修法有 5 大重點漏未列入,包括請求評鑑人的範圍過於狹窄、評鑑委員並未明文納入非法律人、全面評核制度成效不彰,卻不思改善反而廢除、司法品質無法評鑑的問題未解決,以及充實評鑑組織的規範不明。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