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量菸盒上的警示圖片已逾 5 年未更新,恐使警示效果打折。國健署年初祭出新版採「恐怖訴求」的警示圖,比目前圖片更嚇人,新制明年 7 月起全面換新,違者最重罰新台幣 500 萬元。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近日公告修正「菸品尼古丁焦油含量檢測及容器標示辦法」,國健署菸害防治組組長羅素英受訪表示,根據國際研究顯示,菸盒上的警示圖片是低成本、高效益的健康傳播方式,以每天抽一包菸的民眾為例,一年至少會看到 7300 次警示圖片。
羅素英指出,根據加拿大研究證實,有約 4 成吸菸者因看了警示圖片決定戒菸,澳洲也有 6 成吸菸者因此有了戒菸念頭, 3 成實際嘗試戒菸。
除了吸菸者,警示圖片對於吸菸者身旁的家人、朋友也有警示作用,曾有女兒擔心爸爸吸菸影響健康,偷偷在爸爸菸盒裡塞紙條,鼓勵戒菸。
羅素英說,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警示圖文指導原則指出,警示圖文若要達到效果,須多款輪替並適時更換,考量距離上一次更換菸品警示圖文已超過 5 年,吸菸者對菸品容器的健康警示圖已相當熟悉,恐降低警示效果,才以「恐怖訴求」推出新版的 8 款警示圖。
根據公告圖片,新版警示圖文比前一版更嚇人,提醒吸菸恐導致口腔癌、肢端壞死節肢、肺氣腫及肺癌、喉癌、眼睛病變及失明、牙周病及口臭、性功能障礙,同時二手菸也會毒害全家人等。
羅素英說,國健署曾以大量照片測試吸菸者、非吸菸者看到後的反應,從中挑選出兩族群最有印象且提高戒菸意願的圖片。
她指出,考量業者換包裝需緩衝時間,將給予 1 年緩衝期,明年 7 月 1 日起在架上販售的菸品將全面改換新包裝,屆時若包裝上的警示圖未換,依「菸害防制法」規定,販售業者恐挨罰 1 萬至 5 萬元罰鍰,製造輸入業者恐遭重罰 100 萬至 500 萬元,並令限期回收,否則可連續處罰。
羅素英強調,目前送進立法院審議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也預計將警示圖片大小從現行 35 %擴大到 85 %,未來也會加強管制電子煙、全面禁止加味菸。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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