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明天將預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法草案,為整合職災預防與重建業務,將從年度保費提撥最高 20 %辦理職災預防及重建,並調整職業病鑑定制度為中央鑑定單軌一級制。
國內勞工保險一直以來都是以綜合保險方式辦理,其中職災保險受限於普通事故保險納保對象、加保方式、給付內容等,在綜合保險規範內容下難以單獨調整,像是受僱 4 人以下勞工是自願加保,若沒有加保,勞工發生職災就沒有給付保障等。
總統蔡英文競選政見之一為訂定勞工職災保險法,勞動部今天宣布,將於明天預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法」草案,草案總計 6 章 106 條條文,立法後也將訂定 23 個子法,預告期間至 8 月 4 日止。
根據預告草案,職災保險將擴大納保對象,只要是受僱於登記有案事業單位的勞工,不論僱用人數皆強制納保,若是臨時或短期受僱於自然人雇主的勞工則納為特別加保對象,未來將提供簡便的加保措施。
保險費率部分,則按現行各行業別職災保險平均費率(最新平均費率為 0.21 %)計收保費,投保薪資下限為基本工資,上限則採勞退提繳級距第 8 組第 44 級的新台幣 7 萬 2800 元。
另外,職災保險法保險效力的起算時間點是從勞工的到職日起算,雇主未申報投保手續,當勞工遇職災時,仍得請領保險給付。
罰則部分,雇主未申報投保可處新台幣 2 至 10 萬元罰鍰,並得連續處罰,針對未申報期間發生職災,勞工請領保險給付者,可再處雇主 10 萬至 300 萬元的罰鍰。
此外,這次職災保險制度也會連結災前預防與災後重建工作,像是整合職災預防與重建業務,並於年度應收保費 20 %範圍內提撥經費支應辦理,另也調整職業病鑑定機制制度,由雙軌二級制調整為中央鑑定單軌一級制。
勞動部表示,現行參加勞保投保單位數為 56 萬餘家、勞工 1038 萬餘人,職災保險單獨立法後預估將增加納入 4 人以下投保單位 14 萬餘家、約 30 萬餘人。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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