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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管理法三讀 業界樂見彈性盼公平競爭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攸關 5G 發展的電信管理法,開放業者共頻、共建、共網,並將電信業從現行許可制改為登記制,電信業界樂見彈性,但希望政府在企業專網上的規劃要符合公平競爭性。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攸關 5G 發展的電信管理法,開放業者共用頻譜、共同建設、共用網路,並將電信業的管制模式從現行的許可制改為登記制,是產業界關注的 2 大變革。而電信業界也希望, 5G 釋照前,政府能說清楚共頻、共建、共網的規則細節,以及企業垂直場域的規範,讓業者有所依循。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預估於今年第 4 季、最遲明年初進行首波的 5G 釋照,新通過的電信管理法將成為 5G 釋照依循的法源,NCC 後續也將端出 5G 行動寬頻管理規則,並擬定釋照辦法。

台灣電信產業發展協會發言人劉莉秋今天對中央社記者表示,產業界樂見電信管理法通過,但持續關注後續執法相關的細節,能否真正落實產業鬆綁,並維持產業競爭公平,盼政府能與業界維持溝通與對話。

電信管理法牽動未來整體通訊產業生態鏈,產業人士表示,樂見電信管理對頻譜和網路有更彈性的作法,但擔憂降低進入電信市場的門檻後,尤其是企業專網的規劃,可能對既有電信業者不公平,既有電信業者必須擔負普及服務、通信監察、急難救助與涵蓋率達成 95% 等多項義務,如果頻譜取得成本高於企業專網的業者,既有應用服務市場還被瓜分,就是非常不合理的狀況,希望政府能維持市場公平競爭,也期望 NCC 能和電信業者保持暢通溝通管道,並以輔導而非管制思維對待電信業者。

此外,電信管理法開放共頻、共網、共建,若以全 5G 的前提估算,基地台數量預估可能會是 4G 的 3 到 5 倍,多家業者若合作共用網路基礎建設,可以節省網路建置成本。

台灣大哥大先前就表示, 5G 時代電信業者資源要放在加值服務,如果每家業者自己建設一套網路,就變成「軍火競賽」。亞太電信也樂見台灣跟上國際的共建趨勢。其他電信業者則期待有更清楚的定義和規則出爐。

「共用」的概念是全球電信產業發展趨勢,有國際案例可依循。依據台灣通訊學會資料指出,以基地台共用案來說,Vodafone 和 Orange 今年 5 月在西班牙簽署新的共用協議,在大都會區域納入主動式基礎建設共用範圍,未來將有 2/3 的西班牙人受惠新的共用網路。日本東京電力公司與三大電信商達成協議,2019 年上半年開始利用電力基礎設施進行 5G 基地台共用實證。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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