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委員張景森表示,今天跨部會會議通過「國家賠償法」修正草案,未來登山、攀岩、溯溪、垂釣等危險性活動,國家會提供適當的警告標示,但對人身安全將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張景森中午在臉書發文說,「再見了媽寶級國家!」
張景森表示,歷經多次協調,今天跨部會會議通過「國家賠償法」第六條修正草案。今後山域或水域具有風險性的野外活動,例如登山、攀岩、溯溪、垂釣、水上海上活動,活動者必須隨時注意自然的變化,強化知識、經驗和技能,組織好夥伴團隊,以應付可能潛在的風險。
張景森說,未來修法後,國家除了提供適當的警告和標示之外,對人身安全將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張景森指出,這個修法拿掉了國賠的緊箍咒,解除管理機關山禁海禁的保守心態,可以大幅度的開放山域和海域的野外活動,把下世代鍛煉成為積極進取、敢冒險和能自我負責的公民,對台灣變成一個活力健康的國家十分關鍵。
「國家賠償法」第六條修正草案規定,由國家設置或管理的公共設施,若造成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損害,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但若上述設施已有適當警告或標示,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可減輕或免除國家賠償責任。草案將送行政院會通過後,送立法院審議。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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