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副總統彭斯(Mike Pence)今天涉足美國近來熱議的墮胎議題,敦促最高法院禁止根據性別、種族或胎兒可能發展遲緩等因素的「選擇性」墮胎。
身為虔誠基督徒的彭斯擔任印第安納州州長期間,曾簽署反墮胎法案。他的言論與最近數個由共和黨主導的州議會通過限制墮胎措施一致。
反墮胎人士希望最終能挑戰 1973 年最高院的裁決,也就是允許全國皆能合法墮胎的「羅訴韋德案」(Roe vs Wade)。
密蘇里州唯一的墮胎診所或會被迫關閉,路易斯安那州也預料將通過法案,禁止懷孕 6 週以上婦女墮胎。
最高院今天支持彭斯擔任印州州長期間簽署的州法部分條文,也就是規定墮胎後須埋葬或火化胎兒遺體,但未提及選擇性墮胎這個條文。
彭斯辦公室樂見最高院針對墮胎後胎兒處理的裁決,並表示「仍希望最高法院往後會檢閱美國各地多條州法中,有關禁止根據性別、種族或胎兒可能發展遲緩而墮胎的條文」。
彭斯發言人法拉(Alyssa Farah)表示:「全球許多國家禁止選擇性墮胎,美國也該這樣。」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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