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是同婚合法登記第一天,女同性戀網紅「逼逼日記」的歡歡與 Amber,將趕早正式登記成為配偶。兩人說,心情既開心又緊張,但是對能參與歷史的一刻感到驕傲。
今年都是 25 歲的歡歡、Amber,兩人留著一頭長髮,交往已 3 年,明天兩人將前往信義戶政事務所登記,要在同婚合法的第一天,就成為正式配偶。
本名黃敏惠的歡歡是薩克斯風樂手,本名王妍萍的 Amber 則長於運動傷害復健,兩人在網路上認識,並且共同經營 YouTube 頻道「逼逼日記」,分享情侶感情經營之道及生活點滴,有近 5 萬人訂閱。今晚 9 時她們也將在 YouTube 播出預錄的「結婚前一天」,與網友分享在結婚前一晚的心情。
2017 年歡歡與 Amber 在好友見證下舉行公開婚禮,如今同婚專法通過,兩人明天將正式登記。歡歡今天接受中央社電訪時表示,「心情很緊張。」她認為先前辦婚禮比較像是辦活動,但登記結婚是和另一半有法律關係,「無論是對異性戀或同性戀,都不是在開玩笑。」
Amber 受訪時也提到, 2 年前舉辦婚宴,比較像是跟外界分享喜悅,這次結婚有法律保障及權利義務,心情很緊張,「歡歡真的要正式成為我的太太了,這是一個很神聖的事。」
不過她們一致認為,這一路上因為持續參與同志運動,面對明天同婚登記,像是嚐到勝利果實,「很驕傲能參與歷史,感覺以後會出現在小學課本上」,也希望藉由她們的故事,鼓舞更多同性戀站出來。
為了結婚登記,兩人也特別抽空打造手環和戒指,歡歡、Amber 笑說,「我們是很務實的人,這次做手環、交換戒指,是我們做過最浪漫的事。」但因為是手作,Amber 說,「當我們放下所有事情,一起很專心在製作手鐲時,時間很像凝結在那個瞬間,每一次的敲打,就像是把每一份心意敲進手鐲裡。」
2 年前婚宴,歡歡、Amber 的父母也都到場,當時歡歡的父親還提到,「我們站在這裡,就是讓大家知道我們很支持。」雖然明天因為結婚登記時間太早,雙方家長不會到場,但戶口名簿早已備好,讓她們可以順利完成登記。
明天,歡歡與 Amber 不打算穿婚紗,預計會以襯衫等日常造型現身,登記後也排了 5 天假期,要到馬來西亞渡蜜月,但婚禮不會再辦,「因為實在太累人了。」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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