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今天指出,由立委提起的軍、公、教年改釋憲案,大法官分別訂於 6 月 24 日下午 2 時、 25 日上午 9 時、下午 2 時,在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
大法官會議去年 12 月針對軍人年改的聲請案,在憲法法庭召開說明會,今年 5 月 15 日上、下午分別對於公務員、教師年改提出的聲請案,在憲法法庭召開說明會。
立法委員吳志揚、高金素梅、王育敏、李鴻鈞、林奕華等立委與多個民間團體, 15 日在說明會開始前召開「退出憲法法庭說明會,只要言詞辯論」記者會,強調進行言詞辯論,才符合正當司法程序。
司法院今天表示,大法官為審理 107 年度憲一字第 10 號、第 3 號、第 2 號立委聲請解釋案(軍、公、教),分別訂於 6 月 24 日(一)下午 2 時、 6 月 25 日(二)上午 9 時、下午 2 時,在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相關公告已上傳司法院官網。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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