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國際間雞蛋食安事件頻傳,為避免國外問題蛋品進口台灣,食藥署今天宣布食安新制, 8 月起進口蛋品、蛋製品須附輸出國官方出具的食安證明,否則不接受報驗。
近年國際間爆發雞蛋遭芬普尼汙染事件,引爆食安危機。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年元旦起針對進口蛋品進行系統性查核,凡是第一次申請進口台灣的蛋品,都必須經過食藥署查廠、確認符合衛生標準後,才可進口台灣。
根據食藥署統計,去年共有 2661 公噸的蛋品及蛋製品,包括生鮮雞蛋、全蛋液、蛋白液、蛋黃液、全蛋粉、蛋黃粉等產品,來自美國、義大利、烏克蘭、法國、印度等 14 個國家。
食藥署食品組專門委員董靜馨今天受訪時表示,由於蛋品在加工過程中風險較大,必須高度管制,因此今年 8 月 1 日起將要求業者申請報驗時,必須檢附輸出國官方衛生證明文件,確保輸入蛋品、蛋製品的食品安全衛生,否則將不接受報驗。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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