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記者簡翊展報導)先前行政院針對大法官第 748 號解釋與公投第 12 案結果提出《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草案,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賴士葆則提出矮化同性婚姻的《公投第 12 案施行法》反制,林岱樺委員也提出看似折衷的《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暨公投第 12 案施行法》,今(14 日)針對此三案召開黨團協商。
協商過程中,蕭美琴也針對賴士葆提出的《公投第 12 案施行法》表示自己的看法,該案反對將同性伴侶關係定義作「婚姻」,將同性伴侶關係曲解為「同性家屬」關係,是賴士葆為因應反同團體所提出的反同專法,內容也多矮化同性婚姻,缺乏對同志家庭伴侶關係。
蕭美琴表示,同性家屬的定義相當模糊,同性家屬一詞不能展現出伴侶之間的特殊關係,父子、母女、叔姪也都是同性家屬,如果僅以「同性家屬」來定義這份關係,恐怕會有亂倫的疑慮,「父子、母女算不算是同性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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