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嚇阻假消息綠委提修法 盼政黨初選納入規範

圖片來源:中央社

民進黨立委郭國文等人今天說,希望擴大選罷法中關於意圖使人不當選規範的適用範圍,納入政黨初選,以嚇阻假消息撕裂選舉。內政部民政司簡任視察張玳綺表示贊同並稱立意良善。

民進黨立法委員郭國文、何志偉、許智傑今天上午在立法院共同召開「嚇阻假消息撕裂選舉,將選罷法 104 納政黨初選」記者會;張玳綺、法務部檢察司科長鍾瑞楷列席。

郭國文表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關於政黨提名作業相關規定,於西元 2007 年修正時納入關於賄選部分,但對於散布謠言、傳播不實消息,意圖使人不當選,未將政黨初選納入適用範圍。

郭國文認為,不分政黨在黨內初選時,不時出現有刀刀見骨的跡象,這個嚴重性大過於賄選;不論是用假消息、新媒體方式,或透過不正義手段,導致候選人的正當性遭質疑,這都需要國家公權力來約束,嚇阻假消息,也提升初選文化。

針對立委提案修法,張玳綺指出,有關立委建議選罷法增訂自公告提名作業日時,如果有人以文字、圖畫等方式,散播謠言、意圖使人不當選,影響政黨提名結果,希望加重處罰,這項立意良善、規範詳細,內政部贊同。

鍾瑞楷則表示,尊重內政部主管機關、立法院的權限。

何志偉也說,台灣遭外國假消息攻擊是全球第一名,這些假消息是有惡意、虛假及危害性,在初選時有賄選情事,是很嚴重的事情,但運用假消息、惡質抹黑影響競爭對手,這也要有所規範,因此希望透過進一步修法,保障初選機制。

許智傑認為,假新聞已經兵臨城下,例如在農產、畜產的謠言上,他完全支持這個提案,在惡質消息的傳播速度不斷加快下,要提早小心因應。

現行選罷法第 104 條規定,「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或意圖使被罷免人罷免案通過或否決者,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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