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刊報導「瑞士密函法務部催辦扁家洗錢帳戶」,使得前總統陳水扁所涉官司再次受到注目。台北地檢署今天表示,迄今已執行扁家不法所得、罰金約新台幣 10.9 億元完畢。
北檢指出,不法所得與罰金的執行是針對陳水扁等人涉及且已判決確定 4 大案件,包括南港展覽館貪污案、元大併復華案、陳敏薰買官案、龍潭購地案。
北檢統計,已執行扁家不法所得近 6.4 億元、罰金 4.5 億元,來源包括瑞士檢察官協助查扣匯回的 642 萬 9018 美元(元大併復華部分),及陳致中、黃睿靚授權匯回的 2261 萬 4850 美元(即俗稱海角七億)等。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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