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天表示,接近役齡男子申請護照,註記頁須加蓋尚未履行兵役義務戳章,並在退伍(役)註銷,經配合外交部修正辦法後, 4 月 29 日起正式取消,但出境仍須事先申請許可。
內政部役政署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原本接近役齡男子申請護照時,護照註記頁必須審查,並加蓋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的戳記,並在退伍(役)或身分變更後註銷。
但為了便民及配合資訊化作業,與外交部、國防部、移民署研商並配合修正相關條文後,自 4 月 29 日起正式取消護照加蓋兵役管制戳章,且役男護照效期與一般民眾相同都是 10 年,未來不管退伍、退役或免役,都不需要再辦理註銷作業。
但內政部也提醒,依據兵役法及役男出入境處理辦法規定,尚未履行兵役的義務役役齡男子申請出境時仍必須事先申請許可。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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