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文件指出,被告劉強東在身形上比原告強壯,他利用這種優勢和力量去制服並強暴這名學生。
代表劉京瑤的律師事務所之一、P.A. 的羅比格(Florin RoeBig)16日發表聲明說,他們為當事人向全世界揭露自己的姓名、好讓正義能夠獲得伸張所展現出的令人難以置信勇氣感到自豪。
羅比格拒絕就尋求的傷害賠償置評,但法院文件顯示,金額超過了所要求的5萬美元門檻。
劉強東的律師布利斯伯斯(Jill Brisbois)和京東都未回應置評要求。
46 歲的京東創辦人兼執行長劉強東,去年在明尼蘇達大學卡爾森管理學院攻讀企管博士學位時,被控性侵一名與他共進晚餐的 21 歲女學生,於去年 8 月 31 日被捕,但約 17 小時後沒有被指控任何罪名獲釋。他很快就返回中國並持續擔任在京東的職務。
明尼蘇達州檢察官去年 12 月以當局明顯無法履行舉證責任為由,表示捲入性侵疑雲的劉強東不會面臨性侵的刑事指控。
當時漢尼本郡檢察官辦公室宣佈,對劉強東的調查結果顯示,本案存有「嚴重的證據問題。」郡檢察官富里曼(Mike Freeman)發表聲明說,本案案情複雜,在審查監控錄影、簡訊、員警的隨身攝錄機和證人證詞後,當局明顯無法履行舉證責任,因此無法提出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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