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照顧失能者家庭,行政院擬增列長照扣除額。專家說,家有一名失能者每月支出加薪資損失至少 5 萬元,相信未來有長照扣除額能幫上不少忙,但也呼籲推動長照保險才是解決之道。
行政立法協調會報今天討論所得稅法增列長照扣除額,規劃給予失能者不分在家、機構或是僱傭,每人每年給予新台幣 12 萬元定額扣除額,讓有繳稅的人都能享受到這個福利,可能設有排富條款。
病人自主研究中心楊執行長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台灣已進入高齡社會,高齡及失能者可能爆炸性成長,認為長照扣除額對於有失能者的家庭而言非常重要。
根據了解,目前國內適用長照服務法的失能者共有 78 萬人,光是管路耗材、營養品、尿布、棉花等基本花費就要 2 萬元起跳,加上必須有一名家庭成員 24 小時在家照顧,每月工作損失約 3 萬元;若請外勞來照顧,每月開銷再加 1.5 萬至 2 萬元,花費相當驚人。
楊執行長指出,以往身障者福利大多是針對身障者本身,但長照扣除額的設計卻能照顧到平時被忽略的家庭照顧者,雖然無法解決根本問題,仍是一大助益。
一旦有家庭成員失能,辭職在家照顧的家屬一照顧平均就是 10 年以上,可能每小時都要起床幫失能者翻身或滿足其他需求,生活、睡眠都受影響,身心負荷非外人可想像,她強調,推動「長照保險法」才能從根本解決照顧者問題,呼籲政府重視。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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