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今天召開勞動基準諮詢委員會討論記帳士及住院醫師是否適用勞基法責任制,在記帳士部分,諮詢委員多持保留態度,但住院醫師部分,與會勞資雙方都了解需有特殊彈性。
勞動部今天召開勞動基準諮詢委員會,會中討論 2 案,包含住院醫師及記帳士是否為勞基法第 84 條之 1 (俗稱責任制)的適用對象。根據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基法責任制的適用對象,必須是勞動部公告的行業別。
勞動部過去曾公告「會計服務業僱用之會計助理人員具會計師法規定之資格,且符合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 50 條之 1 第 2 款規定者」為適用勞動基準法第 84 條之 1 的工作者,因此這次也有單位提出將工作性質相似的記帳士也納入責任制。
不過,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蒨今天表示,與會諮詢委員都認為記帳士與勞動部過去指定的會計助理性質不太相同,且記帳士雖然在報稅時會比較忙,但並非整年都很忙碌,委員多認為可運用現行延長工時的規定,或透過人力調整來因應,因此多持保留態度。
在住院醫師部分,謝倩蒨表示,與會委員都認為住院醫師工作性質特殊,屬於 84 條之 1 的工作性質特殊的工作者,且涉及病患就醫權利,住院醫師工時確實需要彈性,因此委員都認同應適用勞基法責任制,且勞資雙方都了解在醫療現場,住院醫師有這樣的需要。
謝倩蒨指出,住院醫師納責任制後續還需要法制作業程序,但希望能配合住院醫師 9 月納勞動基準法時同步上路。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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