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小林滅村國賠案更一審逆轉,高雄市政府決定放棄上訴,將賠償 3250 萬元。由於判決指出當年罹難的小林村長沒善盡撤離職責,村長女兒在臉書為父喊冤,並哭訴「太沉重」。
2009 年莫拉克颱風來襲,甲仙區小林村滅村,造成 381 人死亡、 16 人失蹤, 100 餘名災民訴請國家賠償。 2017 年經最高法院判決,除住在土石流潛勢區的 15 戶災民部分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其餘都敗訴確定。
全案更一審 3 月 27 日由高雄高分院宣判,合議庭認為,高市府當時未對這 15 戶災民採強制撤離,難辭其咎,判市府各賠給災民新台幣 150 萬至 300 萬元不等共 3250 萬元,全案可上訴。高雄市長韓國瑜 3 日宣布市府放棄上訴。
不過,前小林村罹難劉姓村長的小女兒劉怡均日前在臉書貼文聲明指出,高雄高分院認為父親「拒絕服從撤離命令」後,高市府得知又沒作為才造成小林村滅村;判決雖還 15 戶土石流潛勢區受災戶正義,卻把一切過失讓罹難的村長一肩扛下,讓不會說話的人接受公眾指責。
劉怡均表示,家人得知判決結果那刻,覺得父親好像一夕變成歷史罪人,如今能做的就是替父親發聲,尋求平反。他們不能說父親毫無責任,但為失能的公務體系扛下所有責任實在不符合比例原則,何況撤村職權是在甲仙區公所。
劉怡均回想當年莫拉克颱風來襲時,適逢父親節前夕,她人在外地打電話回家向父親賀節,但電話那頭父親卻告以「一點都不快樂」,因為小林村聯外道路已中斷,他和村人忙著清疏河道。
隔天清晨獻肚山崩坍,小林村覆滅,劉怡均表示,事後她從倖存村民口中得知,事發當天清晨 5 時還有看到她父親在巡河道,想到這一幕她就鼻酸,「我的父母及哥哥全都罹難,但我父親絕對不會是個不負責任的人」。
小林村自救會長蔡松諭受訪則表示,小林村民興訟是要抗議整個政府防災體制失靈,但司法判決卻讓 90 %以上責任全由第一線村長扛下,讓劉家人情何以堪,對他們很不公平。「這是人家一生清白的問題」,司法把錯推給村長,「這不是我們抗爭的目的,我們要的是政府承認救災體制有問題並加以改善」。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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