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 TaroNews - 台灣觀點.芋見真相

撿到錢包掏空現金送警 女子被逮判緩刑

圖片來源:Pixabay

台北市林姓女子去年 10 月間撿到一個錢包,她拿走錢包內 1 萬 7000 元後,到派出所報案。台北地方法院依侵占遺失物罪判林女罰金 9000 元,緩刑 2 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 25 歲林女去年 10 月間在桂林路一家早餐店,拾獲一個粉紅色錢包,隨後拿到附近青年路派出所報案。警方通知錢包失主熊姓女子到場領取時,熊女表示錢包裡的新台幣 1 萬 7000 元不翼而飛。

熊女拿出郵局的交易明細表給警方,比對上面的時間,表示她丟掉錢包前不久,自己有去自動櫃員機領了 1 萬 7000 元。警方調閱早餐店監視器,畫面中熊女結帳時,錢包中有一疊鈔票。

警方在監視器畫面中看到,熊女的錢包在離開早餐店時掉到地上,林女進入早餐店時撿起錢包,在座位上用菜單和後背包遮住錢包,隨後伸手到後背包內做數鈔票的動作,便通知林女說明。

林女在偵審過程中坦承犯行,並與熊女和解,法院依侵占遺失物罪判處林女罰金 9000 元,可易服勞役,緩刑 2 年,全案可上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邀請您加入「芋傳媒」的粉絲專頁
邀請您加入「芋生活」的粉絲專頁
我知道了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