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徐國勇今天說,社區主任助理已被認定是屬於中國的公職身分,擔任公職就是政治行為,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若後續調查還有其他里長到中國擔任公職且仍未離職,將依法處理。
內政部 3 月 29 日表示,國人李佩珍、符坤龍赴中國擔任社區主任助理,已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不得擔任陸委會公告禁止之中國黨政軍機關(構)、團體的職務,依法裁處新台幣 10 萬元罰鍰。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邀內政部長徐國勇、中選會代理主任委員陳朝建列席。
徐國勇會前受訪時表示,已經處罰 2 名到中國任職社區主任助理的國人,處行政罰 10 萬元,如果後續調查結果還有,且屬實、仍未離職的話,會依法處理。
徐國勇說,社區主任助理本來就是中國的公職,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很清楚規定,國人不能擔任中國的公職,擔任公職就是政治行為,「政治行為是用客觀判斷,不是用主觀說不是就不是」,有人認為當政協不是政治行為,難道這不是嗎,所以要從客觀上來認定。
徐國勇說,擔任中國的公職已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陸委會在做相關清查,也會給這些人有說明的機會,趕快辭掉的話基本上在說明時就可以做相關考量,查證屬實的話都會依法處理。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