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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自由受限 港人抗議政府計畫修訂引渡逃犯條例

圖片來源:wiki 作者:Hkust pao

香港今天有上萬民眾走上街頭,抗議政府計畫修訂逃犯條例,讓當局可採個案方式向沒有引渡安排的國家或地區移交逃犯,他們擔心這將有損個人自由以及香港的國際商業中心地位。

路透社報導,香港政府 2 月間宣布將提出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內容包括授權行政長官將逃犯移交給現行引渡協議未涵蓋的司法管轄區,包括中國與台灣。

抗議活動主辦單位表示,有 1 萬 2000 人參加今天的示威。警方則估計有 5200 人參與。

曾表示自己在 2016 年遭到中國派員逮捕的書店老板林榮基告訴群眾:「香港民眾都必須承擔這項條例的負面後果。這恐將讓個人自由受到限制。」

港府上週表示,預定 4 月 3 日將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提交立法會。

部分立法會議員以及法律與維權團體強烈反對這項修訂草案,他們擔心北京共黨領袖可能加以利用,危害香港的司法獨立。

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和香港人權監察(Hong Kong Human Rights Monitor)等團體,今天聯合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發出公開信說:「我們極度擔心任何人若被引渡到中國都可能有風險,會遭受酷刑與其他形式的虐待及其他嚴重人權侵犯。」

香港 1997 年由英國歸還中國時,獲保證可享有高度自治和自由,自當時以來一直沒有將逃犯移交中國的正式機制。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上週告訴記者,相關草案保留原有規定,即政治性質犯罪不會移交;因為種族、宗教、國籍或政治意見在審訊時蒙受不利,又或被懲罰、人身自由受限等,也不會移交。

港府先前為了減低商界的憂慮,已從可引渡的罪行中剔除 9 類商業活動罪行。

但香港美國商會對修訂方案仍感憂慮,指新安排容許將逃犯移交至與香港刑事程序非常不同的管轄區,要求政府考慮其他方式處理緊急引渡問題。

美國商會 29 日發布聲明警告,對於考慮以香港作為地區營運基地的國際企業而言,修改逃犯條例恐將減少香港的吸引力。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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