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九合一選舉與公投合併,衍生出邊投票邊開票爭議,有立委提案應等各選區投票完畢再開票,中選會認為對於整體選舉開票作業進行影響層面廣泛,建議審慎考量。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4 月 1 日審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
前民進黨立委姚文智擔任立委任內就曾提案,延長投票時間為上午 8 時至下午 5 時,比現行增加 1 個小時,如果進行兩種以上選票的開票作業,應依序進行,同一時間內以進行一種選票開票作業為限。
國民黨立委黃昭順去年提案則指出,有鑑於 2018 年九合一選舉及公投投票,因選票數量增加、程序複雜,肇致多數投開票所出現長長人龍,直到規定投票截止時卻仍有排隊民眾尚未投票,造成「隔壁一邊唱票,這裡一邊投票」亂象,引發極大爭議。
提案指出,為保障公民選舉權的公正性,應要求各投票所於各選區投票完畢後,才能改為開票所,並主張與姚文智提案相似,同一時間內以進行一種選票開票作業為限。
根據中選會送抵立法院的書面報告指出,有關增列投票時間定為上午 8 時至下午 5 時,現行選舉投票時間均訂於上午 8 時起至下午 4 時止,已為大多數民眾所接受,如果延長投票時間,開票時間勢必也將延後,對於選務作業造成不利之影響,建議不予修正。
書面報告指出,有關增列各投票所於各選舉區投票完畢後,始得進行開票規定,涉及已完成投票的投票所,自投票完畢後至開始開票期間,選舉票保管及社會信任度問題,對於整體選舉開票作業進行影響層面廣泛,建議審慎考量。
中選會指出,有關同一時間以進行一種選舉票開票作業為限的規定,現行不同選舉種類的選舉票,得分組同時唱名開票的開票作業方式,是為因應合併選舉趨勢,為使選舉人數較多的開票所,在開票正確前提下,得因地制宜,以加速完成開票作業。
中選會指出,如果明定同一時間以進行一種選舉票開票作業為限,於投開票所選舉人數較多時,開票作業耗時,不僅增加開票所工作人員負擔,也有違社會各界儘早知悉開票結果之期待,建議仍採現行彈性作法。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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