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被控擔任議員期間利用親友名義詐領助理費新台幣 12 萬多元,遭法院判刑。他今天說,在法院提出有利證詞都不被採用,自覺努力不夠,會在二審提出更多實證。
童仲彥被控在擔任議員期間利用親友名義詐領助理費 12 萬多元,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 28 日判決童仲彥有期徒刑 7 年 6 月,褫奪公權 4 年;偽造文書 5 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童仲彥在北院審理期間否認犯罪,強調聘請助理有循正常程序,他擔任議員多年來秉持專業問政,檢方起訴是錯誤、不正確的。
從國外返台的童仲彥今天在機場受訪時表示,他可戰死不會怕死,就是要回來台灣面對,且他在法院提出有利證詞都不被採用,他覺得努力還不夠,會在二審會提出更多實質證據
他指出,不認罪不是態度不佳,並重申,他請的都是助理,且過去也有市議員曾經找自己母親、算命師甚至姊妹擔任助理,但最後都沒被法院起訴。
媒體提問,是否認為被法院判決詐領助理費是政治迫害。
童仲彥表示,這不能說是政治迫害,因做事情要反求諸己,法官認為他態度不佳、未認錯,但他不接受,在法院一審期間,感謝檢方教導許多觀念,雖然他已不是政治人物,但台灣政治人物不該因為司法判決結果,就認為遭受司法迫害,而是要拿出更多證據,面對問題。
童仲彥也在臉書貼文,對於法院判決將會提起上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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