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 TaroNews - 台灣觀點.芋見真相

汽機車牌照稅4月繳納 開徵737萬輛車

圖片來源:pixabay

財政部今天表示, 2019 年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已於 3 月中旬寄送,繳納期限至 4 月 30 日止。根據統計,今年開徵車輛有 737 萬輛,較去年增加 1.92 %,開徵金額為新台幣 626 億餘元。

財政部下午舉行使用牌照稅開徵記者會,這次開徵的是自用車輛全期(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及營業用車輛上期( 2019 年 1 月 1 日至同年 6 月 30 日)使用牌照稅。民眾收到繳款書後,要仔細核對交通工具種類、汽缸總排氣量、稅額和基本資料等。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長沈政安表示,今年開徵的車輛有 737 萬輛,較去年的車輛數 724 萬輛,成長 1.92 %;今年開徵金額有 626 億 5592 萬元,較去年的 620 億 1732 萬元增加 1.03 %。

財政部說,機動車輛使用牌照稅分小客車、大客車、貨車和機車 4 類車輛,按汽缸總排氣量或馬達最大馬力劃分等級課徵,於每年 4 月 1 日起一個月內一次徵收,而營業車輛每年 4 月 1 日及 10 月 1 日起一個月內分兩次平均徵收。

沈政安也說,使用牌照稅繳納有多元繳稅管道,包括金融機構的代收稅額、ATM 轉帳、信用卡、約定轉帳等,還有便利商店和行動支付 APP(台灣 Pay、ezPay、i 繳費)等,非常方便,民眾可多加利用。

財政部提醒, 2019 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為 4 月 30 日, 5 月 3 日開始加徵滯納金,若逾期繳納,每逾 2 日,按應納稅額加徵 1 % 滯納金。

舉例來說, 5 月 3 日及 4 日繳納者,加徵 1 % 滯納金; 5 月 5 日及 6 日繳納者,加徵 2 % 滯納金,依此類推,最高加徵至 15 %。超過 30 天仍未繳納者,還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此外,沈政安說,電動車到 2021 年前免徵牌照稅。根據財政部統計,不用繳交牌照稅的汽車有 2018 輛、機車則有 29 輛。

財政部表示,線上方式繳稅的截止日到 5 月 2 日 24 時前。如未收到使用牌照稅繳款書,請盡速到地方稅稽徵機關或駐監理機關申請補發或查詢,以免因逾期未繳納稅款,使用公共道路或路邊停車受罰。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邀請您加入「芋傳媒」的粉絲專頁
邀請您加入「芋生活」的粉絲專頁
我知道了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