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嚴懲酒駕行為,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立法院長蘇嘉全說,感謝朝野黨團理性討論攜手完成修法,他也提醒,再重的罰責也比不上用路人自我把關約束。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未來酒駕累犯機車罰新台幣 9 萬元、汽車罰 12 萬元,若再犯罰款將累加;駕駛人若酒駕,同車乘客最重可罰 3000 元。
蘇嘉全下午在臉書發文表示,上午他對媒體公開宣示,立法院一定會在今天完成社會期待嚴懲酒駕的法案,經過朝野黨團幾個小時的協商,最終不負眾望,達成修法共識,順利進入院會完成三讀。
他說,要特別感謝朝野黨團在協商過程中,理性討論消除歧見,凝聚最大的共識,並與行政單位進行專業條文細節探討,攜手合作完成這次全民都非常關注的修法協商。
蘇嘉全表示,他還是要提醒所有民眾,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再重的罰責也比不上用路人自我把關約束,「切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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