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 TaroNews - 台灣觀點.芋見真相

《賴彥丞專欄》反同立委該上的一堂憲政課

圖片來源:下一代幸福聯盟Facebook

《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逕付立法院二讀,許多保守派民代因此暴跳如雷,然而聽完他們的崩潰言論,卻頓時令人覺得可笑。當然在台灣,即便其對法律缺乏專業甚至一無所知,只要有足夠的選票就可以當立法委員去行使立法職權,這也難怪無論在官方還是民間的好感度與信任度調查中立委一職始終在大眾印象敬陪末座了。

國民黨立委孔文吉批此同婚專法而稱:「台灣究竟是一個由神掌權的國家。」

真讓人百思不得其解:難不成這是要讓宗教干政?《憲法》第十三條保障人民的信仰自由,然是在政教分離原則下所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同時也說明人民有信仰無神論的自由。政教分離原則為國家不得設立國教,亦不得透過國家公權力的強制灌輸任何特定傾向的宗教觀並宣稱何種宗教為正教或邪教。宗教的本質應是勸人向善,而非假借神意散播歧視與詐財害人(像爆紅國產遊戲《還願》裡的何老師一樣)。

神如果愛世人,那一定包括同性戀。

2019 年 2 月 1 日,立委補選當選人沈智慧和何志偉一同宣誓就職,一藍一綠、一女一男,又一個反對同志權益、一個支持同志權益,成為強烈的對比。
圖片來源:中央社

同黨立委沈智慧宣稱「大法官造法,司法權不尊重立法權」亦是荒謬至極。大法官統一解釋所有憲法、法律與命令,是國家最後定奪所有爭議最高層級的場域,這個是高中公民課的基本常識,根本沒有所謂「造法」的問題。實際上,在第 748 號釋憲文中寫明「以何種形式(例如修正婚姻章、於民法親屬編另立專章、制定特別法或其他形式)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屬立法形成之範圍」,說明了大法官其實對於同婚修法留下許多彈性空間,充分尊重立法權對於同婚的保障形式。沈智慧曾經六度連任立委卻如此妄言,真不知其過去如何服膺民代職務?

司法權與立法權在憲政體制上是相互制衡的關係:司法權能使立法者若通過違反《憲法》的法律無效,避免立委濫權毀憲;立法權能對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的人事行使同意權,避免大法官由不適任之人擔任影響法治。然不能因為大法官隸屬於司法院,就將大法官對於《憲法》的解釋之職權行使視作和立法權對等的司法權。因為《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政府體制運作、社會法規秩序與人民權利義務的基礎,只要與《憲法》牴觸的法律或行政命令就是無效的,有再多選票支持都無法推翻,當然也不是立委想立什麼法就立什麼法。

圖片來源:林靜儀 醫師.立法委員

因此,藍委賴士葆痛罵「小小的大法官會議要凌駕反同公投的 700 多萬人,台灣是民主社會嗎?」根本是完全不了解民主憲政的意涵而說出違背法律基本道理的謬論,更有甚者,賴立委還與反同團體揚言要在 2020 總統立委選舉時推動公投「推翻」大法官的 748 號釋憲文,實在是令人相當無言。

同時,這又是對民主的嚴重曲解,民主或許是多數決,然這不應建立在霸凌少數的基礎上,自由、平等與人權這類人文價值遠比選票多寡更須堅持。

最經典的案例,莫過於過去在白人優越感仍是主流民意的一九五○年代,美國聯邦法院大法官宣告「布朗訴托皮卡教育局案」針對黑白種族隔離入學的政令違憲,此一保障平等權的歷史性宣判也開啟了接下來數年中美國逐步廢止一切有關種族隔離的歧視措施。

民代要為保守陣營吶喊我們只能尊重,然身為立法者就該展現基本法學常識,才不會折損民眾對立委的觀感甚至是影響法治運作,反同立委諸公該好好上一堂憲政課了吧!

相關文章:

邀請您加入「芋傳媒」的粉絲專頁
邀請您加入「芋生活」的粉絲專頁
我知道了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