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遭認定不應開發的福海離岸風場示範案日前通過環評,起死回生,但要保有示範權,還有 3 月底前取得籌設許可、施工許可,並在 2020 年完工併網等 3 大難關要過。
經濟部能源局在 2013 年選出 3 個離岸風電示範風場,包括上緯所屬的海洋風電、台電及永傳能源的福海等 3 個風場,其中海洋風電預計在 4 月開始海上施工作業,目標今年底完工;台電則規劃今年完成設計與製造工作,明年進行現地組裝與測試,並在 2020 年底前完工接受調度。
同為示範風場的福海彰化離岸風力發電案,則剛通過環評。福海去年遭環保署環評大會認定不應開發,經訴願撤銷此決議後, 20 日通過環評大會審查,待補正計畫書取得環評同意文件,並齊備相關要件,即可向經濟部能源局申請籌設許可。
不過,依照示範獎勵辦法規定,福海需在去年底前取得施工許可,但因環評卡關,連籌設許可都無法申請,能源局已發出催告函,要求開發商在今年 3 月 31 日前取得施工許可,福海已申請展延。
永傳能源事業發展部經理王瀧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無奈表示,先前環評費時久,從陳述會議到第一次小組會議隔了將近一年半,與外商來台環評 6 個月就通過差距甚遠,後來經過要求二階環評、免二階環評等曲折,一度遭判不同意開發,但經訴願後判定為違反禁止不當連結原則撤銷環保處原處分,現在才終於通過。
而申請籌設許可要件中,福海正在積極備齊海管法及漁業主管機關同意函等文件,但要在 3 月底前取得施工許可,可說是難上加難。
王瀧表示,去年申請展延施工許可取得時程,是以「環評遭不當處分」為由申請,現在訴願與環評結果已證明去年底無法取得施工許可,應屬「不可歸責事項」,如果能在顧及程序正義上彌補業者應有時間,則更將顯周延,創造雙贏。
能源局則對中央社記者表示,示範風場若再展延就失去示範的意義,因此不予同意。若業者無法如期完工,就應納入第 3 階段區塊開發,與其他業者一起公平競爭。
王瀧也說,地方政府、漁業補償問題一直是在彰化外海開發離岸風場會面對的問題,「過去的福海是如此、現在的外資亦同」,福海並非特例,期盼政府能提供更多協助。
做為 3 個示範風場之一的福海,在環評申請、漁業補償金協商等工作上都可稱為台灣離岸風電的先行者,但也面對「領頭羊」必須克服的未知與種種難關,最終能否完成開發案,端看業者、政府能否攜手突破難關。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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