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砂石車日前行經基隆市深澳坑路時因輪胎明顯凹陷被攔查,經過磅超載 18.85 公噸土方,且未使用專用車斗,加上范姓司機未隨車攜帶土石方流向證明,被罰新台幣 14 萬餘元。
警方今天表示,基隆市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18 日執行「取締大型車超載」勤務時,在深澳坑路發現一輛核重 35 公噸的砂石車輪胎明顯凹陷,研判砂石車疑嚴重超載,經攔停過磅,總重高達 53.85 公噸,超載 18.85 公噸土方。
警方表示,員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舉發,超載部分開罰 4 萬 8000 元,且須強制現場卸貨分裝;加上「未依規定使用專用車斗」,再開罰 4 萬元。
警方指出,范姓司機由於「未隨車攜帶土石方流向證明」文件,基隆市環境保護局派員到場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 6 萬元,總計罰金高達 14 萬 8000 元。
警方呼籲,砂石車超載肇事致人傷亡,導致家庭破碎悲劇時有所聞,呼籲相關業者及司機,千萬不要圖一己私利心存僥倖,以免苦了自己害了別人。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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